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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關法規明確規定網絡銷售的鮮活易腐類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規則的情況下(實體店銷售的商品本身就沒有無理由退換貨的規定),百果園集團基于相信商品品質、信任可敬顧客的初衷,主動推出“隨心退”服務,得到廣大顧客的贊賞和支持,形成了良好互動,為提升顧客消費體驗、構建和諧商業環境起到正向作用。
為使該服務持久良性發展,更好的惠及顧客,百果園集團制定并發布本規則。顧客向銷售方行使申請“隨心退”權利前,應仔細閱讀并接受本規則的所有內容。
顧客在指定銷售渠道購買商品后,根據本規則的規定,可申請“隨心退”服務。為敘述簡便,以下所稱“退貨”、“隨心退”等,其含義均與“隨心退”相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 目的:本規則旨在明確百果園集團特許零售門店及線上銷售渠道提供的“隨心退”服務(以下簡稱“隨心退”)的具體細則,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優化購物體驗。
第二條 定義
- “隨心退”服務:指消費者購買商品后,無需提供科學依據或第三方證明且無需退回商品和提供購物憑證即可申請退回貨款的服務。
- “消費者”(亦稱“顧客”):指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商品的自然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購買百果園集團或其關聯主體、加盟門店的商品或者服務所應享有的退換貨服務,以各方另行達成的協議為準,沒有協議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基本原則
- 信任優先:百果園集團充分尊重消費者的主觀體驗,不強制要求退貨證明。
- 便捷高效:退貨流程簡化,減少消費者操作負擔。
- 公平合理:防止濫用退貨政策,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不承諾所有的退款申請均會被接受。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四條 適用的銷售渠道
- 實體門店:包含全國所有使用經百果園集團授權的“百果園”品牌進行零售的直營門店和加盟門店。
- “百果園”App。
- “百果園+”微信小程序。
- 不可享受隨心退的銷售渠道包括:“百果園”App與“百果園+”微信小程序中的次日達商城、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如京東到家、美團、餓了么、抖音、微信微店、小紅書等)上經百果園集團授權使用“百果園”品牌進行銷售的網上店鋪、自動售貨終端(如百果盒子等)以及雖與百果園集團具有關聯關系但未使用“百果園”品牌(如其他子品牌)的門店等銷售渠道。這些銷售渠道的退換貨服務,以其自有的規則為準,沒有自有規則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適用的商品
- 適用“隨心退”的商品僅限實物商品及實物贈品,包含鮮果、干果、果汁、果制品、實物禮品等,具體以商品頁面的明確公示適用“隨心退”服務為準。
- 不適用“隨心退”的商品:預付費卡等虛擬商品及贈品,以及虛擬形式的贈品,比如好吃卡(單指購買好吃卡,并非指使用好吃卡購物后的退貨)、優惠券、提貨卡等。
第六條 適用的條件
- 除非本規則或百果園集團另有規定,否則顧客無需將申請退貨的商品退回、無需提供購買商品時的購物憑證(“小票”),即可行使申請退貨的權利。
- 顧客確認并同意:顧客所購買的商品自商品交付至顧客時起其所有權即轉移至顧客,除非銷售方要求顧客退還商品且商品已實際處于銷售方或其指定主體的控制之下,否則相關商品的所有權不因是否申請或完成了隨心退而發生改變,顧客仍有權對商品自由處分并自擔其責。
- 顧客申請“隨心退”的權利,不與因商品存在質量等問題時顧客作為消費者應當享有的索賠等權利共同享有,在顧客提出索賠請求后,即喪失申請隨心退的權利,如已獲得退款,應予返還。
- 對同一商品發起“隨心退”申請的權利只能享有一次,顧客逾期未發起或者已經發起過的,將不再受理。
第三章 申請條件
第七條 退貨時效
- 符合本規則規定的商品自交付之日起7天(168小時)內可申請“隨心退”服務,逾期將不予受理。
第八條 退貨方式
- 會員消費者:可通過門店、百果園 App、百果園+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請。無需提供購物小票。
- 非會員消費者:需在購買商品的門店或通過手機端掃碼申請,如需跨門店退貨,需提供小票號或注冊成為會員。
第四章 退款流程
第九條 退款方式
- 顧客為會員或持有小票的使用手機端掃碼退貨服務的非會員的,其退貨申請被通過后,購買商品的價款中以現金、信用卡、三方支付、預付費卡或會員錢包方式支付的商品金額將退回至會員錢包內(部分退貨的,按照退貨商品金額與退貨商品所在訂單全部商品金額的比例折抵計算退款金額),顧客可以要求按照原支付方式退回。除前述方式之外,不提供其他的退款方式。
- 顧客為不能提供小票的非會員或持有小票不使用手機端掃碼退貨服務的非會員的,其退貨申請被通過后,可以在購買商品的門店內重新購買大于或等于退款金額的商品,購買金額大于退款金額的應補足差價,小于退款金額的視為同意按照購買金額退回退款金額,無需補足差額。
- 顧客系百果心享會員的,其申請的退貨中包括的心享權益券在退貨后不再恢復至未使用狀態。
- 顧客通過在實體門店、百果園+微信小程序、百果園App等途徑,進行轉發、分享等免費獲取的優惠券等在退貨后不再恢復。
- 顧客購買商品時進行了會員積分抵扣,其抵扣的積分在退貨后不再恢復。
- 顧客購買商品時支付的餐盒費和包裝費在退貨時與退款金額一并退回,配送費在退貨時不予退回。
第十條 異常退款申請的處理
百果園集團充分尊重消費者的體驗,不會僅因退貨次數等限制服務。但為防范極少數可能影響正常經營秩序的退款行為,如遇下述異常情況,我們會進行特殊處理:
- 異常情況認定(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內頻繁退貨(如幾天內多次購買同一商品并申請退貨、退貨頻率遠高于普通消費者的平均水平等);涉嫌非合理套取退款或優惠;使用虛假信息或支付異常等。
- 處理措施:對于異常情況的退款申請,百果園集團將進行人工特別審核,有權要求顧客說明理由、提供相關資料等,以幫助進行判斷,并有權做出判斷,確定是否接受相關退款申請,并/或根據情況采取限制或取消該賬戶的“隨心退”權益等措施。
第五章 爭議處理與消費者權益保障
第十一條 百果園集團作為調解方
- 如消費者與銷售方就“隨心退”服務問題產生爭議,可申請百果園集團介入調解。
- 百果園集團作為獨立第三方,依據本規則和相關規范對消費者與銷售方之間的“隨心退”爭議進行調解處理。
- 各方知悉并同意:百果園集團并非司法機關,對證據的鑒別能力及爭議處理能力有限,不保證處理結果符合各方期望,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第十二條 消費者救濟途徑
- 接受調解結果:按百果園集團裁定執行。
- 不接受調解結果:消費者可自行通過協商、投訴、訴訟等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三條 證據審查
- 在爭議調解過程中,百果園集團有權要求消費者和銷售方提供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于:購買記錄、退款申請記錄、商品狀況說明、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
- 百果園集團作為獨立第三方,僅對雙方提交的證據進行力所能及的審查。各方應自行對證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并承擔相應后果。
第十四條 處理結果
- 調解處理結果可能包括:同意按規則退款、部分退款、拒絕退款申請、其他合理解決方案等。
- 處理結果將通過原申請渠道通知各方。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顧客投訴
- 百果園集團歡迎顧客對“隨心退”的規則和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幫助我們不斷提升服務水準、為顧客提供更好的購物體驗。
- 顧客可向百果園集團客服(客服電話:[400-181-1212])提出訴求或投訴,百果園集團將進行審核處理,并在15個工作日內反饋處理結果。
第十六條 法律適用
- 本規則的訂立、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 因本規則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百果園集團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規則修訂
百果園集團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本規則,并通過官網、App等渠道公告,修訂后的規則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生效日期
本規則自【2025】年【8】月【11】日起生效,原《“不好吃三無退貨”規則》同時廢止。